安全是行业的生存之源,发展之本。一个行业,如果没有在自身的发展中,形成对安全的管理体系,那这个行业就不可能谈到规范、成熟、发展、进步。虽然和食品安全等关系全民健康的安全问题比起来,会展安全似乎属于适用于“小众”的问题,但是其在大型活动中的代表性却一直在引起社会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早在2007年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签署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国务院令,)其中,展览、展销等活动是重点领域,并特别强调了承办者具体负责“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明确了展览活动的安全责任。以后,又有一些地方性的相关规定出台,使一个行业的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的重视。各地都有公安部门牵头的大型活动管理机构,各承接包括会展在内大型活动的场馆,也都有对会展安全有相关的规定,以保证在短时间内汇集人流、物流、资金流的会展活动能成功举办,进而推动会展业的发展。
虽然会展业的安全问题早已引起国家、地方的重视,但是就行业本身而言,由于相关标准的缺失,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和处罚条例,甚至因为缺少专业人员,使在展会现场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和消除隐患多多。会展活动既是各地政府重视的“城市名片”,又怕其安全不达标,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隐患的“高地”,甚至影响了一些会展活动的正常举办。安全问题也就成为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瓶颈。业界人士多次呼吁要完善相关标准、加大管理力度。从治乱到规范,从规范进行提升,推动会展业在安全的基础上更加成熟。
2010年12月,“新版”《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出台,进一步落实大型活动“谁承办,谁负责”的法定原则,并同时全面启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据了解,这个“新版”《条例》是从2009年底开始,北京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新法规的精神,主动调整和创新管理模式,先后会同文化部标准化主管部门以及演出业、会展业、保安业等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大型活动安全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大型活动风险评估规范》、《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安全技术标准》、《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标准》五个安全规范和标准,从操作层面为法规的实施提供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其中,两个临建设施标准还填补了我国在临建设施安全标准和管理方面的空白。随后,中国展览馆协会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做为《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标准》的起草和推进机构,从今年四月份开始,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办了专业人员培训。从《条例》制定,到宣传推动,再到相关规定和专业培训。让我们看到了《条例》顺畅的推进路径,也使执法者、行业协会和学者能坐在一起,共同解决行业的诉求和需求。而不是以往冷冰冰的一条《条例》下发不久,因为监管的缺失而流于形式。致使行业问题仍然“我行我素”,没有解决。
会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需要行业管理机构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既代表行业诉求,又承担社会责任。解决行业问题,实施行业标准。这种开放、兼容、齐抓共管的方式,不仅仅适用于会展安全问题,还适用会展业面临的其它问题。(来源: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