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天津市会展业驶入了快车道,会展数量和展会创收额每年都分别以超过20%和50%的增幅提升。为了迎接今后天津市会展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天津市已经确定《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办法(意见征求稿)》,期望通过场馆与业内主流媒体及各行业精英团队,尤其是会展行业的各联盟协会通力合作,提升天津会展业的知名度和影响,从而推行支持天津本土办展及引进优秀展会的最新政策。
据天津市商务委会展办主任刘慧介绍,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会展业发展,把会展业作为提升和促进服务业发展比重的一个重要措施。在天津市人大立法部门的推动下,由市法制办牵头,市商务委直接参与和起草,学习借鉴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先进经验,初步形成了《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办法》。目前,这个办法正在通过网络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近期天津市法制办将通过天津市政府常委会予以公布,正式开始实施。
刘慧说,制定《办法》的指导思想主要基于天津市会展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天津市会展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0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展会158个,会议的增长速度保持在20%左右。2010年会展收入达到6.4亿,拉动天津市GDP61.4亿元,同时会展业就业人数也保持每年10%的提升速度,超过万人。这种快速发展形势,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天津面临重要机遇期,急需出台一个既规范又能促进天津市会展业发展的管理办法,特别是像会展业发展先进城市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学习,同样出台一些政策鼓励和支持。
刘惠介绍说,《办法》共五章41条,包括总则、招商发展、鼓励和扶持、法律责任以及负责。《办法》从展会管理、奖惩政策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概括起来,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管理、二是鼓励扶持。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会展业对行业发展尚缺乏规划和综合协调,行业发展方向还不明确;行业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为会展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方面还不是很到位;缺乏明确的扶持政策,对国内外知名会展项目和企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天津市现在会展公司及各种展览公司数目不少,但是具有竞争力,规模以上的企业很少。
刘惠强调,规范管理方面就是在办展的主体、管理部门明确在会展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和权益,同时明确了天津市要设立会展业专向资金,对会展项目、企业、场馆、配套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都给予扶植,对不具备资质办展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展企业明确规定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国际商报) |